編按:我們感知這世界,喜歡的就快樂,不順心的就感到痛苦,產生價值判斷。然而兩千三百多年前的地中海岸,有一群人認為靈魂是自由的,而天地不仁(一視同仁),也不必畏懼死亡。你是否也像伊比鳩魯哲學家,所追求的,不是一時的歡愉,而是長遠、靜謐,遠離痛苦的狀態呢?
我們將連載伊比鳩魯的四個故事,介紹他幸福哲學的四個核心概念。
文/蒲世豪 (昶心蒙特梭利S1教室數學與哲學老師、《豪哥的哲學課》作者)
事件三:我們以為自己懂上天的安排
他們遇到的第三個人穿著像祭司,拿著一枝有刺的樹枝鞭打自己。這個怪人邊打邊喊:「神啊!原諒我!」樹枝將他的身體打得皮開肉綻,鮮血直流。這人看上去根本是個瘋子,拉結討厭見血,快步通過這個人的身邊。卻發現身邊的同伴還是沒有跟上。
少年對祭司道:「你為什麼要懲罰自己來求神的原諒呢?」
「因為我觸怒了神,我得罪了神,在心中有了邪念。」祭司回道。
「什麼樣的邪念呢?」
「我厭倦了日復一日的聖務,開始抱怨,忘了我是在為創造萬物的神明服務。」
「你是說創造一切事物,造山填海只一眨眼的神明?」
「是的沒錯。」
「依我看來這樣的神明,根本不需要你的服務。如果祂需要你的服務,祂看重的一定是你的心意,而不是你實際的作為。」
「你說得沒錯,正因為祂看重的是我的心,所以我如此惶恐。」
「神明如果看重內心,那祂查驗的必定不止是現在,而是一直以來的誠心。假定你有個兒子二十年來一直遵循你的教導,只有最近對你有些不滿,你會因此怪罪於他嗎?」
「我想我不會。」但祭司似乎聽出少年話中的意思,他回道:「但因為神是公正的,祂對於罪惡十分厭惡,容不下一丁點兒的犯錯。」
「你說神是公正的,是因為祂容不下一丁點兒的犯錯?」
「是。」
「所以即便是小錯小惡,神明也會離棄你,懲罰你,就如同真正犯罪的人一樣?」
「這個自然。」
「在我看來,把心底邪念跟真正犯罪混在一起懲罰,是世界上最不公正的事。過錯有大小,邪念有深淺,犯罪有輕重。不把這些分開,依照實情審判,而將全部人一起懲罰,是再荒謬不過。我不懂在哪個意義上稱神明為公平的。」
「神明標準太高……」
「標準高與公不公平是兩回事,依學生程度訂定考核的標準,這是連最資淺的老師都知道的道理,查驗人心的神明豈會不知?」
祭司一時不知該如何回話。
「你的抱怨神並不在意,因為他了解一切。他會依實情來審判。神若喜悅你,必定是用愛子一樣的態度待你,所以你毋須擔憂。神若憎恨你,必定是用仇敵一樣的態度待你,所以你無法逃避。神若是智者,必定是用明察秋毫的態度待你,所以你不需隱瞞。既然躲不掉祂的安排,逃不開祂的目光,騙不過祂的智慧,你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不要僭越自己的本分,不要妄稱神意。」
「妄稱神意?」
「像你這樣用自己混亂的標準卻歸之於神,這是妄稱神意。假裝不存在神明,服從自然的安排,是最符合宗教精神的行動。認為神明隨時隨地關注著自己,妄稱神意,是人心最大的傲慢。神明用自然的規律統馭萬物,推動日月星辰乃至於整個宇宙,這才是配得上神明身分的行動,神明根本不關心個人。」少年轉過來對拉結道:「幸福的第三把鑰匙:神明並不關心個人。」
說完這一大段話,不管祭司滿不滿意這個答案,他終於離去了。少年從袋中取出麵包,與拉結一起分食。
「麵包有點硬。」拉結對他說。
「太軟的麵包容易讓胃生病。」
「你自己的生活明明過得不太好,卻不去注意這些,一天到晚解決別人的煩惱。」
少年只是微笑不答。
如果你錯過了,別把幸福之鑰在這裏:
- 故事一:我們一直以為痛苦還在
- 故事二:我們以為真正的快樂一定要長久
- 完結篇:原來活著比死亡更值得畏懼|UT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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